1、按15%(減少10%)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在申請其他科技政策時優先考慮。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成功后,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企業一定的資金補助,促進企業發展。
3、高新技術企業在購買土地時候,可享受當地政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優惠政策(低于同等地價5%-25%的優惠)。
4、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也是很多資助類、認定類科技項目的基礎,資助類如重大專項、國內/國際合作、創新基金等,認定 類如研發中心、技術中心,國家技術工程中心等,所以很多科技項目都需要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基礎上申報。
5、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研發實力的象征,從2008年8月開始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即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其認定難 度大,致使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含金量高,這就能充分體現企業的實力,并且在全國都能得到認可,有利于企業的外部 市場的開拓。
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后,提升企業招投標資質水平,有利于企業招投標,同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也是企業上市的基礎條
一、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二、申報條件:
第十一條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第十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如下: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 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三、申報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四、申報程序
1、企業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網上注冊、申報。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進行注冊登記,并按要求在網上填寫申報材料;
3、稅務審核。企業將申報材料報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部門審核,由主管稅務部門在企業基本信息表上蓋章;
4、地方初審。各市科技局(含廣德縣、宿松縣,下同)會同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形成初審意見;
5、報送材料。各市認定工作機構須正式行文上報材料。上報文件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須加蓋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公章,連同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二份),由各市科技局在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統一報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地點
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從2008年開始的,2008年有四批認定,2009年有三批認定,2010年只有兩批認定,2011年有兩批認定,2012年有兩批認定(上下半年各一次),201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有兩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上申報工作常年接受申請,各市集中初審和推薦,省認定辦分批組織評審和報送備案。
附錄一: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具體評價方法:(須70分以上,不包含70分)
1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30
2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30
3 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20
4 成長性指標 20
合計 100
上述的評分具體內容包括如下:
一.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
企業擁有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不含商標)。
[說明]
1.由專家對企業申報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進行評判。
2.同一知識產權在國內外的申請、登記只記為一項。
3.若知識產權的創造人與知識產權權屬人分離,在計算知識產權數量時可分別計算。
4.專利以獲得授權證書為準。
5.企業不具備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須要有6個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1個發明專利或者6個實用新型專利。
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
最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需四項以上
[說明]
1.同一科學技術成果(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為一項。
2.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以正式技術合同為準。
3.此項評價可計入技術訣竅,但價值較小的不算在內。從產品或工藝的改進表現來評價技術訣竅等的價值大?。ㄆ髽I可以不披露具體內容)。
4.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包括成果來源說明及成果所形成的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的說明。
可提供證明材料:縣級以上的科技計劃立項(驗收)文件、專利證書或者受理通知書,軟件著作權、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產品鑒定證書或高新技術產品、國家新產品認定證書、與其它企業或高校的技術開發合同、項目驗收報告(生產批文、生產登記批準書)、測試報告、企業標準備案證明、產品銷售合同發票或訂單(用戶使用報告)、產品照片、發表論文(供參考)。
成果來源的可以考慮提供的材料:如三年內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的正式技術合同、近三年研發項目編號(取自申報表中二項目編號)、三年之前的成果、專利等
成果形成的產品可考慮提供的材料:如新產品證書、新產品檢測報告、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證書、新產品查新報告、新產品銷售證明、生產登記批準書等
成果形成服務可考慮提供的材料:如銷售合同、發票、用戶意見、收入證明等。
成果形成樣品、樣機可考慮提供的材料:如檢測報告、實物照片等。
備注:一項新產品可能是多項科技成果的轉化結果,可逐一填寫。
三.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
(1)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2)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3)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4)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5)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注:以上五個小項全部齊全后,才能拿到20分
四.總資產和銷售額成長性指標(20)
此項指標是對反映企業經營績效的總資產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的評價(各占10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
總資產增長率=1/2 (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一年總資產額+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1。
銷售增長率=1/2 (第二年銷售額÷第一年銷售額+第三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1;
注:總資產和銷售每年是遞增的,才能達到最高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