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認定的評審過程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占30分,這項評價指標的材料如果不好好準備,很容易拿不到高分。
想要拿高分,首先要了解科技成果的轉化形式、數量要求、評分細則等。
科技成果轉化的形式可以概括為以下6種:
(1)自行投資實施轉化;
(2)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
(3)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4)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5)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
(6)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專家在評審時,根據企業年平均轉化數量分為6檔:
A. 轉化能力強, ≥5項 (25-30分)
B. 轉化能力較強,≥4項 (19-24分)
C. 轉化能力一般,≥3項 (13-18分
D. 轉化能力較弱,≥2項 (7-12分)
E. 轉化能力弱, ≥1項 (1-6分)
F. 轉化能力無, 0項 (0分)
顯然,要想拿到A檔的分數,企業平均每年轉化數量要達到5項,三年總共15項。
(建議:數量最好多于15項,因為專家在評審過程中也許會否認其中一兩項。)
那么,要如何準備這些證明材料呢?
科技成果的轉化可以從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和樣品/樣機這幾方面來挖掘。
(1)新產品:指產品整體性概念中任何一部分的創新、改進,能給消費者帶來某種新的感受、滿足和利益的相對新的或絕對新的產品。
證明材料可以是: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藥類)、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檢測報告、企業標準、用戶使用報告等一種或多種材料。
(2)新設備:指為了提高生產效率而開發的或改進的生產設備。
證明材料可以是: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設備照片等一種或多種材料。
(3)新技術應用: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解決產品性能質量或生產效率問題情況。
(4)樣品/樣機:檢測報告、毒理報告、用戶報告,說明書等。
注:
1)企業提供的所有成果轉化證明材料須為近三年企業新增加的材料,且成果轉化的結果必須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
2)企業的科技成果應該與研發項目相對應,但不要求一一對應,可以一個項目對應多個(種)成果,也可以幾個項目對應1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