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 、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從上邊可以看出,對銷售收入不同的企業,研發費用比例有了一些變化,也體現了相對公平的原則。需要注意的是,6%,4%,3%不是一年研發費用與銷售收入的比例,而是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總費用與銷售總收入的比例,如果不足三年,以實際年限計算。